郑州轻工业大学在校学生参加
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须知
一、门诊医疗待遇
1、校内门诊医疗费
参保学生在校期间凭本人校园卡在校医院就诊,按70%比例报销,个人承担30%,现场直接报销结算。
2、校外门诊医疗费
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校医院接诊医师开具转诊证明,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诊,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学生凭社会保障卡、转诊证明、病历记录、检查报告单、门诊正规发票等,按70%比例报销,个人承担30%。
参保人每个参保年度可享受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报销以学校综合信息网通知时间为准。
3、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
如参保大学生患有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规定的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病种,经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审批通过后,其有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属于学校门诊统筹基金报销的范畴),按郑州市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参保学生住院医疗待遇
1、郑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参保学生持社会保障卡在郑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按规定预交医疗费用,出院时医院按对应的报销标准直接报销。
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医院类别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0元 | 150-1000元80% 1000元以上90% |
一类定点医疗机构 | 600元 | 600-3000元65% 3000元以上75% |
二类定点医疗机构 | 1200元 | 1200-5000元60% 5000元以上70% |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 | 2000元 | 2000-8000元55% 8000元以上65% |
居民医保基金住院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合计55万每年。
2、异地居住住院
参保大学生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在原籍住院治疗的,因病休学期间回原籍住院治疗的,实习期间在实习地住院治疗的,以及仍在待遇享受期内毕业回原籍住院治疗的,实行河南省内异地就医无异地结算,无需备案;河南省外异地就医可先申请异地就医,完成备案后,直接住院结算。具体报销比例按当地医保规定执行;如遇到无法报销的情况,可采用人工报销流程。
人工报销流程:个人先行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准备相关材料,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高新区社保分局进行人工报销。
材料清单: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学校开具的寒暑假证明,医院收费票据、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主要检查结果、手术记录等),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汇总表、身份证复印件。
河南省外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1.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填写信息报备。
2.在微信内搜索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填写信息报备。
温馨提示:按照医保管理规定,本人医保凭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冒名使用。若发现弄虚作假,欺诈手段骗取医保资金的,予以追回并停止享用医保待遇。
高新区社保分局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银兰路交叉口西北角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人社医保区)。医保咨询电话:6306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