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内门诊医疗费
参保学生在校期间凭本人校园卡在校医院就诊,按70%比例报销,个人承担30%,现场直接报销结算。
2、校外门诊医疗费
在校期间,因病情需要外出就医的学生,先至校医院由接诊医师开具转诊证明后,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方可参与门诊医疗报销。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需提供转诊证明。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返校后学生凭社会保障卡、转诊证明、病历记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门诊正规发票、清单等在规定的报销时间参与集中报销(按70%比例报销,个人承担30%)。
注:参保人每个参保年度(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报销以学校综合信息网通知公告的时间为准。
3、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
如参保大学生患有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规定的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病种,经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审批通过后,其有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属于学校门诊统筹基金报销的范畴),按郑州市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