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医疗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时间:2018-11-23浏览:148设置


    为了保证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有效的防范处理医疗争议。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寇文军

 副组长:许景丽

 成  员:高蕴秀、王培敏、郭莉。

二、在防范和处理医疗争议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责任。

三、以防范位本,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医院目前医疗安全隐患及改进措施。

四、对医院发生的复杂的医疗争议,由医务科及时召开安全领导小组进行病例讨论,找出存在的缺陷,确定责任程度和处理原则。

五、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和相关病例讨论结论,由医务科负责保存。

六、严格保密制度,对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的病例结论,任何人不得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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