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处方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二、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三、药房:
(一)配方时,查对处方的药物名称、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性别,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