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级在校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时间:2023-09-15浏览:243设置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15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2326号),我校在校大学生本科、专升本、研究生医保参保信息统计工作已经开始,参保申报日期自本日起截止到2023922。请各相关单位按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逾期不再办理。

具体事项:

    1、参保对象2023本科、专升本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2学院确定一名2023级学生医保络人并将信息发至校医院信箱:xyy@zzuli.edu.cn,发送邮件时请备注:2023级学生医保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

3、在郑参保学生需要填写《2023年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参保汇总表》(见附件1),登录郑州轻工业大学财务处公众号-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按学制一次性缴纳至毕业年度的医保费;2023922日前未足额缴纳医保费的视为放弃参保,需要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医疗保险弃保汇总表》(见附件2),并签署《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自愿放弃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声明书》(见附件3);

4、附件1、附件2以各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校医院邮箱:xyy@zzuli.edu.cn,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纸制版盖院系章后交至校医院综合办公室(东风校区202室,科学校区311室);咨询电话:东风校区:86601521,科学校区:86608577

5、特殊情况如退役军人,休学返校等,到两校区校医院办公室咨询。

注意事项:

1在校学生应在学籍地(郑州市)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无需在家重复参保以便充分享受郑州市对大中专学生的医保优惠政策

2、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工作。纸质版于2023922日前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送至校医院综合办公室(东风校区202室,科学校区311室)归档留存。

3参保汇总表(见附件1中的性别、民族、人员类别,必须按照下拉键填写,请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码准确,身份证号码中X大写,人员类别选择1404 大学生,缴费年限按照个人剩余实际学制填写(如2023级本科生学制4年,则缴费年限填写4)。

附件1:2023年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参保汇总表.xls附件2:郑州轻工业大学医疗保险弃保汇总表.xls附件3: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自愿放弃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声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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