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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保学生门诊费用医保报销流程

时间:2024-03-01浏览:10设置


1、校内门诊医疗费

参保学生在校期间凭本人校园卡在校医院就诊,按70%比例报销,个人承担30%,现场直接报销结算

2、校外门诊医疗费

在校期间,因病情需要外出就医学生先至校医院由接诊医师开具转诊证明,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方可参与门诊医疗报销。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需提供转诊证明。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返校后学生凭社会保障卡、转诊证明、病历记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门诊正规发票、清单在规定的报销时间参与集中报销(70%比例报销,个人承担30%

注:参保人每个参保年度(当年的11日至1231)可享受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报销以学校综合信息网通知公告的时间为准。

3、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

如参保大学生患有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规定的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病种,经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审批通过后,其有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属于学校门诊统筹基金报销的范畴),按郑州市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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